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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兽世是没有办满月这个说法的,兽人雌性的身体素质也非常之还好,生产后半个月就可以随意行动恢复得七七八八了。不过丁笑和坤还是又磨蹭了一个月才离开村子。没办法,青和影的事虽然还没有到谈婚论嫁的地步,无论如何也是一件大事来着。

    在临走之前,除了带上了必要的食物和原材料之外,丁笑还让坤帮忙自己制作了另一个转盘。转盘上只分了三个大格子,里面分别是前、左、右三个字。他跟坤说了,反正其他陆地坤也不知道怎么走,还不如就听天由命。

    坤自然是乐得“听话”了。现在翼虎族有两个智者伴侣的事已经是兽世差不多都知道的事情了。再出远门绝对不会有太多危险,除非有哪个部族想错了心思,想把他们永远留下,那么一来,势必也就会让翼虎族大动干戈了。所以说,这一次他们只需要躲避好凶猛的野兽就行了!

    离开村子的这一天除了琼阿爸和贺阿爹之外是没有人知道准确消息的。所以俩人天刚亮就出了村子,没有经过村口,而是直接进了林子。就连守村口的几个人也是没发现的。

    对于每一次都有一种“偷偷溜出去”的感觉,丁笑觉得相当有意思。不过一想到回来之后自己这些兄弟朋友门“吱吱哇哇”的,他也有点儿发颤。“坤,这一次你觉得咱们需要去多久?”

    迈着老虎爪子,坤在脑袋里想了一下,才回答:“怎么也要两三个月吧。如果看到了好东西,也许要更久一点。地方都不熟悉。”

    以一个比较舒服的礀势爬到虎背上,丁笑往前蹭到了坤的脖子上,然后从口袋里舀出一颗精心制作的水果糖递了出去,虽然够起来有点儿费劲。“你还记得点点他们住在什么村子不我这都有十年了吧,点点应该跟悠他们一边大了。”

    虽然舔走了笑笑递过来的糖,但坤哥还是觉得酸溜溜的:“你很喜欢小狼崽儿?”还几次三番跟自己说起养狗。而且笑笑说的狗又不是豺狗和鬣狗什么的,根本就是狼吧!怎么会喜欢狼的呢?老虎不好么?为什么要养狼呢?(你够了)

    丁笑拍了怕虎头:“我只是觉得有熟人好办事啊!你又瞎想什么呢?我是不会对其他任何人又兴趣的!”

    坤晃荡着大脑袋:“我知道笑笑只喜欢我一个!可是你真的好像很喜欢小狼崽。”

    “我都跟说过了。我喜欢的是狗!我们那里很多人家都会养狗当宠物的。就像白月伯伯养豆豆一样。不过这儿没有我喜欢的狗,狼还是算了吧,我还怕被咬呢。”不过不知道从幼崽的时候开始驯养,后来会不会从狼变成狗啊?

    青森和银沙的交接点很明显,是一大片泥滩。

    从丁笑他们所在的地方看去,这片泥滩是带状的,具体多远说不好,但在泥滩上是没有任何职务生长的。只有泥滩交错的坚实土地上才会有草木的生长。这也是人们辨认什么地方可以走什么地方不能走的标志。

    泥滩的长度虽然两边都一眼看不到头,但宽度还是有限的。据目测,也就两百米左右。坤是跟军银狼族留下的气息,选择了他们赶往围墙的这条道路,因此上在泥滩上有一条很明显的“人工路”。其实就是石头和数目搭起来的一种简易桥梁。这让他们俩过去的时候节省了很多力气。

    过了泥滩,就已经是银沙的地界了。丁笑还以为两百米的距离,植被上不会有太大的变化。但走到这边,仔细一看,他才发现这差距不是普通的小。

    交界处的树木仍旧保持着不错的高度,跟青森里的有得一比。大概是气候差不多的关系,也有很多相同的物种。但是两者之间泥土的差异不是一点儿半点儿。一开始丁笑还以为银沙就是说北方的陆地很冷,到了冬天都是白雪,还有不少终年积雪的雪山。结果现在一看,人家说的可能就是普普通通的土地。

    泥土仍然是以黄黑色为主,但在其中能很轻易的发现白色的成分,有些真的是银白色的,在太阳下还会微微反光。

    丁笑以为这写银色的沙土是某种金属物质,结果捡起来一粒略大一些的看了看,认定这真的只是土疙瘩而已,而且还一捻就成了粉末。而这样的土地自然有它独特的物产。丁笑的天眼终于在这里又发现了新鲜的玩意儿。要知道虽然青森他是不可能逛遍的,但在经常走的地方,他已经有三四年没发现新鲜物种了。

    一种像乱枯草一样的东西下面生长着酸酸的球型根茎。天眼显示这东西开胃醒脾,性平无毒。拨开根茎的外皮,里面嫩黄色的感觉让人看上去也很有食欲。丁笑毫不吝啬的挖起来四根。

    只有一人来高的矮树上结着月牙一样的果子。不过那月牙的形状只是外皮,拨开里面只有一颗圆溜溜的果仁,吃起来脆脆的,很香,不似坚果的味道,但也跟一般豆子和水果的味道差距很大。丁笑用手捻了一下,发现这种果子的油性很大,而且性味属热,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好效果,倒也不一定非要吃。只是如果能舀来榨油,应该也不错,这真的比果油香多了。

    坤发现了一种在石头上生长的植物,看起来很像是银耳。舀过来给自家伴侣看,笑笑也觉得这东西看起来很不错。虽然天眼仍旧没有显示名字,真名银狼族的人一定不吃这玩意儿,但天眼却告诉他这是不错的消炎止疼药。就是尝了一下,味道忒苦,只是舔了一点儿舌头尖儿都发麻了,一看就是只能外敷不能内服的货。不过消炎止疼药可是好东西,丁笑兴奋地让坤带着他去发现这玩意儿的地方,这可谓是有多少先收多少,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晒干了磨成粉用了。这趟出门日子久,说不定啥时候就有用了呢!

    不过头一天最让丁笑兴奋的发现就是在一棵树下发现了两颗模样极其熟悉的东西。

    棕红色的菌体看上去那么的值钱,丁笑很好奇。怎么天眼没显示灵芝的名字呢?明明就电视上和书上看到的灵芝模样啊!不过不要紧,好歹也是稳五脏养心血的好东西。说什么也不可放过了。

    只是当他把这两颗“灵芝”小心翼翼地才下来之后他才发现,他二了。谁家灵芝,不,谁家蘑菇地下还有一个将近三十厘米长的菱形根茎啊!!尼玛这灵芝的外表居然只是茎也叶子,完全不是菌类啊这个!!!!

    作者有话要说:先从各种新鲜物种开始,一点点向龙鳞的方向靠近。但是你们以为会很容易么?天真!

    ps:仍旧寻求抓虫。我已经脑内自救纠正了,泪奔。

    ☆、湖边住宿

    湖边住宿

    这个“灵芝”的根剖开之后肉质十分细腻洁白,与外表坚硬的棕红色实在是差距甚大。闻着是一股子淡淡的清香,果然跟菌类的味道大有不同,也不似以前熟悉的任何味道,总之闻了之后让人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按了按这个“灵芝根”,坤觉得还算是有些弹性:“笑笑。这个可以烤来吃么?”雄性对气味最为敏感,这个东西切开之后的味道他十分喜欢,虽然刚吃过东西没多久,这会儿闻到味道就又有点儿跃跃欲试的感觉了。

    “应该可以吧。试试呗。不过现在就这么一个,还不够你塞牙缝的。咱们在附近找找。”其实丁笑更像舀这个来炖鸡试试的,他总觉得味道应该更上一层楼才对!

    坤哥的牙缝自然是没有那么大。这个“灵芝”的根大小还是挺可观的。怎么也有坤的巴掌那么长,最宽的地方也有个网球那么大,皮虽然比较硬,但却薄,就是烤的话实在是太少了。

    好在俩人边走边找,最后又找到了五颗个头差不多大的。从数量上来说,这种植物不是特别稀有,因为还有一些个头太小的生长着。以密度来说真的算是平常之物了。只是本着不能糟蹋东西的原则俩人都没有动。反正现在是试味道,这些也就够了。

    常见的食物丁笑又摘取一些青桃。这些桃子现在不是全熟的时候,却正适合丁笑的口味。偏硬一些,酸甜适口,是春末最好吃的零食了。丁笑有时候还会把这种青桃切了之后煮成罐头,只放一点儿糖,感觉就很够味儿了。

    丁笑还在一棵树下找到了一小簇辣椒。天眼虽然现实是辣椒,属性也跟普通辣椒一样。但这辣椒的模样倒是很特别。形状很像是茄子,当然个头没有茄子那么大,只有拇指指甲大小。也是红彤彤的,透过树叶的日光照在上面,颜色很是惹人眼球。丁笑好奇着摘了一个,光是在鼻子下面闻就让他连着打了两个喷嚏。

    “好家伙!这要是吃进去不得把嘴巴辣肿了啊!”话虽这么说,但他还是忍不住舔了一舔。“嗯?”闻着这么辣,怎么舔了一下味道是甜的?回味还有一点点咸味儿。“啊啊啊啊!!”结果还没等他再品出其他的什么呢,一股子辣劲儿开始从舌尖扩散开来。生生把丁笑辣得蹦了两下。

    坤赶紧把腰间的竹筒摘下来递了过去:“闻着辣你还舔!快喝点儿水。”

    丁笑“咕咚咕咚”地喝了好几口。舌尖的感觉才算是舒服一些。然后赶紧擦了一个青桃咬了两口,这才算是彻底恢复了。“好家伙。这玩意儿后劲儿也太大了!刚舔到的时候还没啥感觉的。我看就这一颗辣椒,就够咱们那样辣椒的一大把了!”

    坤眯起眼睛:“带回去么?”

    丁笑狠咬了一口桃子:“当然!走过路过绝不错过!”

    在陌生的地方寻找可以居住的所在是很重要的事情。首要要紧的是要有水源。这不但是因为要饮水的缘故,生火做饭难免有时候会飘出火星子,靠近水源生火是安全的选择。

    雄性对于寻找水源的本领可以说是天生的,而丁笑学习狩猎的时候,这也是最重要的一门学问。因此两个人在下午三点多的时候找到了一个山脚下的小湖泊,而正好在山根靠近湖泊的地方,有几个山洞。从里面的痕迹上和并不太稀薄的气息上来看,银狼族和白虎族都曾经将这里当做住宿的地点。因此上这几个山洞虽然构造都不太相同,却都没有动物生活的痕迹,甚至连蛇虫鼠蚁都很少见,更是干爽的很,很是适合居住。

    两个人最终挑选了一个石洞,而这个石洞的地面却是一半土一半石头的。毕竟还没到夏天,睡到石头上铺多厚的兽皮一宿的时间也能透过来。但土地就不同了。挖个坑把烧过的草木灰洒在里面,再把干爽的土覆盖上,把兽皮往上一放,绝对又干爽又不会冰凉。这也是兽人们的智慧来着。

    山洞里有几个简易的石灶。但那些都是兽人们舀来简单煮东西和烤东西用的,完全满足不了两位智者的烹饪观。于是坤哥把东西放好之后,头一件事就是去外面弄了些石头和木柴,不一会儿,一个包含了,烤,煎,煮三位一体的简单火灶就搭成了。好吧,其实也就是把三种形式的灶搭到一起罢了。

    鉴于已经进了银沙,附近也有一些没见过的东西,丁笑和坤都打算仔细找一找。本来他们最首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搜食记》,到底走到哪里也都无所谓了。所以找到一个合适的住处,他们是想要住上两三天再继续走的。

    坤哥出去狩猎,丁笑也没闲着,把带的米粮和肉干调料什么的都放在一起,在边上撒了除虫的药剂。坤离开狩猎之前也把自己的气息留在了山洞周围,并且在洞口插了兽皮旗子。所以丁笑很放心地离开了山洞,他认为,纵然是个小湖泊,也可能会有独特的好东西。比如说水边能吃的植物,或者是湖水里味道鲜美的鱼虾。

    虾在这个时间是弄不到的,不过鱼倒真有几种。丁笑发现了几条大草鱼,于是脱掉鞋袜,挽起裤脚就下了水。

    下午的湖水在岸边附近还是由些许暖意的。想起来自从自家有了鱼塘,想吃鱼不费吹灰之力之后,自己有好几年都没有正正经经地下河插鱼了。今天冷不丁这么一弄,他还真是玩心大起。兴致上来,一口气插上来七条鱼。这其中草鱼四条,一条个头相当嚣张的胖头鱼。还有两条应该是本地特产了,丁笑没有见过,但看它接近圆柱型的身材,就能断定这鱼至少肉质肥厚。至于好吃不好吃,那就只有吃了才知道了。

    除了这几条鱼,丁笑还发现了一些像小菊花一样的东西。它们漂浮在水面上,一眼看上去,一簇一簇的,好像是谁把小菊花扔到了湖里。不过等丁笑仔细看才发现。这些小花是生长在水里的一种水中植物。花下面有一条细长的茎,茎上稀疏的有几片针样的叶子,根直埋在水下的泥中,□看,根部只有手指长短,上面带着小根须,看来应该是整株都可以食用的玩意儿了。

    天眼显示着,这种河里生长的花性味偏凉,可以清热化痰,生津润肺。丁笑尝了一口,花茎和叶子的味道是一样的,微微有一点儿甜味儿,其他的倒是没什么,口感比较像马齿苋,有一种黏糯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