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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见宙斯:“众神之王,太阳神阿波罗个冲过终点线,请您……”

    出乎意料地,赫尔墨斯看见宙斯竟是一脸的阴沉,那脸色像是将要刮起雷暴布满乌云的天空,与场上沸腾起来的观众形成强烈的反差。

    到底是怎么了?

    “安静——”宙斯终于开口了,全场的热情这才渐渐冷却下来。

    “我宣布,这一届奥林匹斯战车比赛的冠军是……太阳神阿波罗!”

    正式宣布后,全场的欢呼声更加高涨,阵阵声浪排山倒海。

    “赫尔墨斯,你跟我过来,我有事让你去办。”

    “现在吗?”

    “现在!”

    赫尔墨斯心里咕哝了一句:老头怎么了?比赛前还满脸春风,怎么现在黑着张脸?难道是刚刚那一吻太过分了……

    赫尔墨斯不敢妄自揣测,只好乖乖地跟着宙斯走。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最后一段,作者有三点澄清:

    1 宙斯不是带小墨去xxoo

    2 菠萝和小墨没那么快在一起

    3 下章新人物登场

    累死偶了,偶去睡觉,大家尽情按爪吧!

    出使冥府

    赫尔墨斯迎着晨风飞翔在空中,巍峨的奥林匹斯山渐渐地落在了身后。

    今日他一身正装英气逼人,飞行铠甲在晨光中闪亮,紫色的披风飒飒飞扬。

    之所以穿着如此正式,是因为有重要任务在身。

    昨天奥林匹斯运动会过后,宙斯便叫他去了雷神殿的密室,要他明日出使冥府,带一句话给冥王哈迪斯。

    “将克罗诺斯再囚禁千年。”宙斯神情肃穆地补充道,“这句话,一定要亲口转达给冥王。并且你要对着我起誓,永远也不会让第四个人知道这件事。”

    赫尔墨斯极少见到宙斯如此严肃的表情,更别说要他发誓什么的,心中便清楚此事的重要性,于是手抚胸口单膝跪在宙斯面前:“众神之王宙斯,我以神使的身份向您起誓,今天在密室中所听到的一切,不会为外人所言!”

    宙斯听到赫尔墨斯忠诚的誓言,面色才稍微温和:“起来吧孩子,你明天出使冥界,将要走一段漫长而艰险的路程,今晚早点休息,明天才有精神。”

    “遵命,我王。”

    赫尔墨斯深知冥界之路不好走,赶紧回家收拾东西,而后早早休息,第二天一大早便启程。

    这时太阳升起来了,淡金色的晨晖照在赫尔墨斯身上,在一片纯白的云层上投下了一个小小的影子。

    赫尔墨斯回头一看,那初生的朝阳充满生气,淡淡的光芒像是温柔的手,轻抚着他的脸庞。

    赫尔墨斯笑了,他那刚刚确立了情人关系的阿波罗,此时正驾着金色的马车驰骋在高空。

    可惜各自身负重任,还没来得及好好叙一叙。

    亲爱的,等我回来吧!

    赫尔墨斯微笑着转身,往更远的地方飞去。

    泰纳斯海角,黑色庄重的大门敞开着。

    与其说它是门,不如说它是张着黑色大口的猛兽,那大口里面黑漆漆一片什么也看不见,是阳光和清风无法到达的绝望国度。

    这里,就是地狱之门。

    连接着阴阳两届,亡灵一旦进入,再也无法回头。

    身为神使的赫尔墨斯,也是因为额头点了宙斯的一滴血才得以进出自如,其他诸神来到这里也要统统止步。

    赫尔墨斯站在大门口,为宙斯服务了数百年了,出使冥界还不到五次,但是每一次来这里,心里头还是有一股震撼敬畏之意。

    赫尔墨斯深吸了口气,绕开那一长串排队进入的亡灵,昂首迈步地走了进去。

    走不了多远,便有一滴滴黏糊糊的透明液体从上面滴落在脚下,赫尔墨斯停住脚步抬起了头,面对眼前的庞然大物,微笑地招了招手:“嗨,兄弟,近来可好?”

    被赫尔墨斯称作“兄弟”的,是一头比人高大十倍的三头犬萨贝拉斯,它是冥王的忠诚宠物,负责看守地狱之门,如果有未亡之人擅自闯入,萨贝拉斯就把他撕成碎片。

    萨贝拉斯吐着舌头呼着气,低下头谨慎地盯视着下面这个小小人儿,可能是太久不见有点认生。

    “不记得我了?那记不记得这个?”

    赫尔墨斯从怀里掏出一块狗骨头,施法将它变大了十倍,一把将它扔到了角落里。

    萨贝拉斯一看,兴高采烈地扑了过去,前爪按住了那块狗骨头,可惜却有三个头,一时不知道该用那张嘴巴咬住它,于是三个头在那里嗷嗷嗷地争执不休。

    “呵呵呵,你还是像以前那么可爱啊,萨贝拉斯。”

    这就是赫尔墨斯的恶作剧,永远只带一块狗骨头。

    通过了关,赫尔墨斯继续往前走,权杖上长蛇的眼睛发出了白色的微光,才勉强看得清。

    这是一片黑森森的土地,广袤无垠,充满着神秘。

    这里的主人,冥王哈迪斯,宙斯和波塞冬的长兄,据说高深莫测喜怒无常。

    之所以说“据说”,是因为自己也没见过,赫尔墨斯不想也知道,他一定是个傲慢的家伙,每次自己来送信,最远就只能走到“绝望之墙”,在那里总有他的手下马仔挡住去路,说什么冥王陛下不喜欢奥林匹斯的那股味道,神使大人把信交他转达就行!

    呸,什么东西!

    以前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也就算了,但这次宙斯嘱咐一定要亲口告诉他,所以这次一定要想个办法穿过那道“绝望之墙”!

    不知不觉间,走到了大河边,湍急的河水挡住了去路。

    克戎河,痛苦之河,无情之河。

    暗黑的河水可以吞噬一切,一旦掉进河里便万劫不复,连天神也无法例外,所以诸神表决心时总爱说“我指着冥河发誓”。

    这条又宽又长的河流贯穿了整个冥界,黑色的怒涛挡住了河道边刚刚逝去的灵魂,他们在那里焦急地等待着过河,只有渡过河流,才有机会被引渡到对岸接受审判,然后根据生前罪行的深浅分派到各层地狱进行磨练。

    过河的办法只有一个,等待船夫卡隆的木筏。

    这家伙和自己一样贪婪,每个上他木筏的亡灵都要收取两枚金币,没钱的就要在河边等上一年。这么多年也应该积累了不少财富,可这冥界也没有消费娱乐的地方,到处都是黑着脸冷冰冰的判官,难道就这样抱着金山银山过穷日子?

    正想着,河里便飘来了一个黑影,卡隆撑着木筏渐渐靠近。

    赫尔墨斯向他挥了挥手:“老伙计!”

    “哟,神使大人,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这冥界里也就属卡隆会说话了,其他的神都是不苟言笑的面瘫君。

    “我来给你们家大王送信,行个方便送我过去吧!”

    “没问题!”卡隆笑眯眯地伸出了手,“老规矩神使大人该懂吧?”

    “呵呵,哪能忘了孝敬您老人家呢。”赫尔墨斯乖乖地把两枚金币放进卡隆手里。

    没办法,这里是人家的地盘,那些大神们在外面如何威风都不算,进了这里就得老老实实地听这帮小鬼的!

    小小木筏在惊涛怒浪中如树叶飘摇,赫尔墨斯每次乘坐都会胆战心惊,生怕一个踉跄就掉到河里去。

    “神使大人不要紧张,我唱首歌给你听吧!”

    赫尔墨斯一惊,刚想说“不要”,那厮已经叽里呱啦地唱起来了,那破嗓子就像野鸭呱呱叫,听得赫尔墨斯心烦气躁,要不是看他撑着船掌握着自己的小命,真想一棍子把他打到河里去!

    好不容易上了岸,赫尔墨斯感觉自己的耳膜都块破掉了。

    甩甩头打起精神往前走,来到了一个分岔路口。

    左边通往冥王的居住地,右边是去地狱受刑之路,选错方向可就万劫不复。

    赫尔墨斯走向了左边一条悠长的道路,道路的尽头,是一面高大厚实的墙壁,看似已经无路,其实在这墙壁之后,便是冥王哈迪斯的住处。

    这面墙有一个让人寒心的名字——绝望。

    然而它身后守护着的,却是一片有着美丽名字的净土——爱丽舍极乐世界。

    “绝望”与“极乐”,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呢?

    作者有话要说:

    先更半章,明天重点人物登场!!!

    拜见冥王

    赫尔墨斯正了正衣冠,庄重地走到墙角下,和往常一样,冥王的使者在那里等着他。

    “神使大人请留步,冥王陛下……”

    “我知道,他不喜欢奥林匹斯的味儿嘛,可能是冥王太久没回奥林匹斯了,所以闻着不习惯。”赫尔墨斯嬉皮笑脸地说,“我们这群小辈也没见过他老人家的面呢,大家都说其实是因为冥王长着三个头六只眼睛和一口龅牙,所以不好意思回去,躲在这幽暗之地。”

    “你……”冥王的使者面皮抽搐咬牙切齿,“神使大人请自重!这里是冥府不是奥林匹斯,不是你能胡来的!”

    “我知道,这里是你们的地盘!”赫尔墨斯骤然拉下了脸,声音也高出了三分,“既然知道你们是这里的主人,拒人于门外算什么待客之道!我赫尔墨斯的味道再臭再难闻,那也是怀着一颗诚心不辞万里前来冥府传达信息的,冥王陛下竟然会小气到连见我一眼的时间都不给?我看是你们这群拦路犬在这里乱吠,小心玷污了你们主人宽宏好客的名声!”赫尔墨斯每说一句,便向那使者逼近一步,威严的气势逼得他连连后退,最后转身面对“绝望之墙”高喊,“尊贵的冥王陛下,我,来自奥林匹斯众神之王宙斯的使者,赫尔墨斯诚心拜见!”

    赫尔墨斯的喊声撞向了“绝望之墙”,引来了无限回音,而后便是一片安静。

    赫尔墨斯心想,妈的不给我进去老子就耗在这里不走了!

    然而,事情却在一分钟后发生了转机。

    那道沉默的“绝望之墙”,从中间露出了一条细缝,似乎有光芒从里面漏了出来,而后宽厚沉重的墙便从那条细缝中隆隆拉开,变成了两扇庄重的大门,这时藏在门后的万丈光芒,犹如洪水一般冲向了赫尔墨斯,逼得他连忙眯起眼睛撇过了脸。

    在这种幽暗之地,竟然也有光明?!

    赫尔墨斯惊诧之际,旁边冥王的使者明白了主人的意思,心不甘情不愿地对赫尔墨斯说:“神使大人,请吧!”

    赫尔墨斯随着带路的使者走进了传说中的“极乐国度”,眼前的景象让他惊奇不已,花了好大力气才控制住自己,没让下巴掉到地上去。

    整个人沐浴在一片柔光之中,很明显这不是来自太阳的光芒,而是一种温和的,恰似黎明过后日出之前的光线,让人感觉舒服自在。

    先是穿过了绿色的树林,树木并不算高大,却是千姿百态有一种诡异的美,树上叶片郁郁葱葱,形状也很独特,赫尔墨斯盯着两片怪异的叶子看,谁知它却扑哧一下飞走了,原来那是一只绿色翅膀的蝴蝶。

    涓涓细流像是交错纵横的银色大网,淅淅沥沥地滋润着这片土地上的万物生长,树林里的小动物们像是没见过生人,明明听到了他们细微的脚步,回过头看时,却是害羞得闪躲不见。

    树林的尽头,光线稍微亮了起来,眼前视野豁然开朗,竟是一片一望无际的花海!

    各色的花朵连奥林匹斯也没见过,就这样向前蔓延,一直缱绻到天边。

    花间的芬芳让人心驰神往,狂蜂浪蝶像是醉在了花丛里,自由自在地翩翩起舞。

    赫尔墨斯就这样忘情地游走在这片神奇的大地上,似乎抛却了缭绕在心头的烦恼和欲望,甚至忘了走了有多远。

    “怎么样,神使大人。”冥王的使者不无得意,“您可是位踏足爱丽舍的天神哪,今天算是大开眼界了吧?”

    “果然不错。”赫尔墨斯衷心地赞美,但那使者眼中轻蔑的眼神,让人看着还真是不爽,自己好歹也是见过世面的,岂能被他当成乡巴佬看?“不过,和外面大千世界相比,这也只是我所见过的美景之一而已。”

    “哦?外面还有比这更美的地方?”

    “呵呵,大人您一定没见过壮阔的蓝天蔚蓝的大海,他们宽广的胸怀会让你渺小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