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师那样能控制尸身的水平。
气急败坏的平煞猛然将这蛊虫扔进溶尸池中,抬眼,看向正推门准备出去的教徒,杀气腾腾。
“呃!”
教徒一只脚还没踏出去,便觉脖颈被一只手掐住,紧接着,一个冰凉的小东西钻进他的肌理。瞳孔皱缩,求饶的话还未说,已然没了开口的机会——是蛊虫!
少顷,方才七尺高的男儿便化成了一滩血水,铺在护法殿的门槛两侧。两寸长的肉虫泡在血水里,已然成了幽黑的颜色。
平煞目前的蛊术,虽不及黑胡子巫师涉猎广,但在杀人这一层,俨然炉火纯青,无人能出其右。
“军师,还要加水么?我又烧了一锅。”
封若书正泡在浴桶中小憩,白皙的皮肤被热水蒸得红润了些,较往日多了几分气色。头发高高束在脑后,又用一支木簪绾了起来,只有几缕长度够不到木簪的青丝垂下,贴在如皓雪般的后颈,描摹着线条优美的肌理。
如扇的睫羽上粘了一滴水珠,很是牢固,并没因为主人眨眼的动作掉落。
“不用了,我这就出来。你添根柴温水,待会儿你洗的时候用罢。”
他说着从浴桶中起身,在身旁用木头搭建的简易屏风上取下擦水的毛巾,三两下擦去水珠之后,才披上比他身子大了整整一圈的棉布里衣。
他们在一处人烟稀少的山林盖了座木屋,山下有一条河水,远离尘世喧嚣。屋后有几株夜合欢,嫩叶用来泡茶,老叶用来洗衣,有时蚊子多了,也取下树皮来烧烟驱蚊。屋前的庭院种了一片星星点点的野花,没什么其他的用途,权当用来观赏。
院门右侧是棵几百年的香樟树,他们在那儿养了一匹马。那是霍邦的爱驹,从劫法场开始便一直带着。
门前没有牌匾对联,屋中没有婢女小厮,后院亦无古琴木马这些消遣的玩意儿,却因这几分世外桃源的简朴素雅,让封若书喜欢得紧。
“站在这儿做什么?”
封若书掀开帘子出去的时候,正撞上面红耳胀的某人。
“没,没有。”
霍邦连忙往后一退,手不自然地往身后的正屋指了指,“那,那个,今日发了工钱,我顺路,就去裁缝铺给你买了两身衣裳,你去看看,合不合身。”
封若书数落他:“怎的又给我买东西?我现在的衣裳够穿,莫花这些冤枉钱。”
他们挣钱的主要来源是霍邦打工的铁匠铺,在山下的一个小村落。封若书的字画也是可以卖钱的,但这地方偏僻,喜欢赏玩墨宝的人并不多,有时运气好方能卖出去两张,但这运气不常有,不如霍邦的收入来得稳固。
“现在家里的都是麻布的,糙得很。你的皮肤细,自小便是穿的丝绸,断然不适应。你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