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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理说乡野之地,早起最适合劳作,可是你看看这个小镇,安静得出奇。”赵无忧眸光锐利。
    云筝疾步上前,一眼望去,便是田埂间也没有半个劳作之人。整个镇子,安静得让人觉得瘆的慌。昨儿夜里他们来的时候,这镇上还是热闹得很,可白日里怎么就成了这样?
    昼伏夜出?
    难不成是酆都城吗?皆是妖魔鬼怪出没,所以要等到夜晚。
    第71章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1)
    不过,赵无忧可不是什么好奇之人,也不是什么善良之辈,他们是死是活与自己何干?她要去金陵办事,不可耽搁。
    云筝快速与赵无忧梳洗,而后便收拾了行囊离开房间。
    奚墨与浮生也跟着快速出门,奇怪的是,整个客栈也是安静得出奇。
    “掌柜的!”云筝上前,“退房!”
    没有人回应。
    云筝脊背发凉,回眸望着面色沉重的赵无忧,“公子?”
    奚墨拍打着案台,“退房了!”
    “来了来了!”里头出来一个男人,身着店小二的衣裳,伸个懒腰上前,“客官,这么早就赶路啊?”
    “难道还要留在这里过年不成?”奚墨没好声好气。
    付了钱,四人快速离开。
    从始至终,赵无忧一言不发,始终没有开口。
    等到四人策马离开小镇,赵无忧才长长吐出一口气,“终于出来了。”
    “公子,怎么了?”云筝忙问。
    浮生冷笑,“难道你们没发现,今日的店小二,并非昨夜的店小二吗?”
    “换了人?”奚墨骇然心惊。
    “何止是换了人。”赵无忧冷然勒紧马缰。
    “我们出来的时候,街上、田地里,没有半个劳作的百姓。”浮生轻叹一声,“能捡回一条命,算是命大,你们就偷着乐吧!”
    奚墨与云筝对视一眼,压根没想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客栈内堂,掌柜与店小二早已被杀。一帮黑衣人,一柄柄杀人寒刀。
    高高的山坡上,红漆黑釉,金漆描绘。
    穆百里站在马车边上,陆国安与其撑着遮阳伞。举目眺望,远处的山道。快马扬鞭的四个人,扬起尘土,弥漫一路。
    “督主,为何咱们不直接与他们同行?”陆国安不解。
    “那么多人挤一块,还耽搁本座的行程,不觉得无趣吗?”穆百里问,“都处置妥当了吗?”
    陆国安俯首,“是。”
    “走吧!”穆百里转身回到车辇之中。
    八匹千里驹,夜行千里,且走的是官道,自然要比赵无忧他们快得多。快马加鞭,金陵之行势在必行。那一日赵无忧离开,穆百里便自动请缨,前往金陵。
    皇帝念着,这样一来胜算更大,是故也没有拒绝。何况,若是赵无忧真的有个三长两短,又该怎么办?赵嵩还在出使邻国,赵无忧可是他的独生儿子。
    奢华至极的车辇,穆百里抚着手中的骨笛。色泽如玉,更胜她手中的白玉短笛。她成日都收着这样的短笛,约莫也会吹笛吧!
    骨笛!
    他想起了那个遥远的传说,不自觉一脸嘲讽。
    不过是那些人为了遮掩自己的罪行,给世人一个虚幻的借口罢了!什么骨笛,什么诅咒?他不信神不信鬼,只相信自己。
    虎口的咬痕早已消逝无痕,掌心的刀伤隐约还有些痕迹。他没有刻意去消弭,只是觉得掌心有个这样的痕迹,倒也有趣。
    他一直追求完美,如今停下来想一想,才觉得有些缺憾也未尝不可。
    毕竟,他发现了一双比自己更完美的手。
    金陵,北疆。
    又回来了。
    策马扬鞭,赵无忧半道上停了下来,因为她的身子有些吃不消。一张脸乍青乍白,难看到了极点。呼吸有些急促,连脑子都开始不轻灵。
    她知道,不能继续赶路,自己的身体扛不住了。
    原以为前往金陵不过是途中劳累,没想到竟是如此劳累,这还没走上两天,她就已经累得不行。好在入了雷州城,她只好找个客栈歇歇脚。
    钱不是问题,身体才是关键。
    “公子,如何?”云筝忙问。
    赵无忧趴在桌案上,视线都开始模糊,“我不是太舒服。”
    “公子快些吃药?”云筝倒了水。
    外头,浮生和奚墨守着。
    “你家公子看上去,身体不太好。”浮生扭头望着奚墨。
    奚墨道,“看见了还问。”
    “为何你对公子的事,讳莫如深?”浮生问。
    奚墨冷笑,“为何你对公子的事,那么感兴趣?”
    浮生笑道,“人都有好奇之心,有什么好奇怪的?”
    奚墨深吸一口气,“我不管你对谁好奇,唯独对公子,最好收起你的好奇心,否则公子动了气,后果会很严重。”
    “会吃人吗?”浮生笑了笑。
    “比吃人还严重。”奚墨面无表情。
    吃了药,赵无忧的身体才稍稍好转,整个人还处于轻飘飘的状态,累倒了极点,估摸着昨夜没睡好的缘故。她这人本就心事重,出了门更是戒备心繁冗,无法安枕。夜里睡觉都是睡一会醒一会,实在疲累。
    云筝出门,小心的合上房门,“公子睡下了,你们也去歇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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