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理论] 《宋案重审(出书版)》作者:尚小明【完结】
文前插图
宋教仁(1882-1913),字遯初,号渔父,湖南桃源人。同盟会领导人之一,《民报》《民立报》主笔。历任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局局长、北京临时政府农林总长、国民党代理事长。主张制定民权宪法,建立政党内阁,实行平民政治。1913年3月20日晚在上海沪宁火车站遇刺。
1913年3月22日凌晨宋教仁瞑目后,黄兴言,俟穿衣后再行摄影,以符宋君之光明正大。范鸿仙言,宋君遭此惨劫,不可不留历史上哀恸纪念,居正赞成,遂赤上身、露伤痕,拍此一照。
临时大总统袁世凯
国务总理兼内务总长赵秉钧
内务部秘书洪述祖
江苏驻沪巡查长、共进会会长应夔丞
退役军人、枪手武士英
1912年10月16日经洪述祖引荐江苏都督程德全颁给应夔丞的委任状(原件藏北京市档案馆)
1913年1月14日赵秉钧遣人送应夔丞应密电本时手书便函(采自《真相画报》1913年第17期)
1913年2月1日应夔丞致赵秉钧东电报告收买国民党议员及报馆操弄宪法起草情形(原件藏北京市档案馆)
1913年2月2日应夔丞致赵秉钧冬电提出构陷孙黄宋计划得到袁世凯支持(原件藏北京市档案馆)
1913年3月6日洪述祖(观川)于天津私宅致函应夔丞,以除邓并登其死耗于《民强报》为例,唆使应夔丞对宋教仁乘机下手(原件藏北京市档案馆)
1913年3月13日下午洪述祖致应夔丞燬宋酬勋位电(采自《真相画报》1913年第17期)
1913年3月21日上午应夔丞复洪述祖已将宋教仁刺杀电(采自《真相画报》1913年第17期)
1913年3月23日应夔丞被捕前一天为淆乱观听化名叶义衡制造并寄往国务院的监督议院政府神圣裁判机关简明宣告文(原件藏北京市档案馆)
1913年3月25-26日上海租界捕房搜查应宅时发现有42件内容相同的宣告文油印品准备以京江第一法廷(即所谓监督议院政府神圣裁判机关)名义寄往大陆报馆等处(原件藏北京市档案馆)
1913年4月28日赵秉钧所发批驳宋案证据的自辩勘电底稿(原件藏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1913年4月底袁世凯政府所拟宋案证据逐条辨明书底稿(原件藏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1913年5月10日前后袁世凯亲笔帮赵秉钧改定的拒绝出庭真电底稿(原件藏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1913年4月底5月初应夔丞党徒致函当道某公陷害黄兴、陈其美杀宋及图谋将应夔丞从国民党势力影响下之上海转移至湖北裁判的函件残片(原件藏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序一
是书置宋案于民初政治文化演进变异之语境中,依据大量原始资料,剖析新旧杂陈、方生未死之复杂政象,揭示袁世凯政权内部政务系统中场面应对操控和权力运作扩张明、暗两面之区别,指出前者表现于袁氏借赵秉钧之国民党身份在场面上应对党争,后者则表现于袁氏利用其亲信洪述祖以不法手段暗中对付国民党。在此基础上,对宋案成因再行勘探,节节重审,终成一新证据链,实发前人之所未发,甚有助于澄清案情,推进学界对民初政治史之进一步探索。
小明为学,实事求是,人如其学,学如其人。渠之所以涉足宋案,实有感于百年宋案探究非但未能接近案件真相,至今日反而出现无视案件基本事实,任意解构,曲解历史之现象(如将宋案主谋指向国民党人陈其美、黄兴等),造成国人历史认知混乱。职是之故,小明乃起是正之念,穷数年之心力,博观群览,几将相关史料搜罗殆尽,并深探语境,精析文本,逐字逐句,力钻词义,于错综纠结的史料之中,考校核实,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抽丝剥茧,终使案中案外隐情,一一再现。是书以精微辨析之功,得史实确切之效,行文力辨史实发生与社会认知二者之交互影响及错综复杂之关系。此乃力求史料之真、史实之确之反思性探究,而非解构性之主观臆测虚妄之说,实为我国当今史学良性发展之所急需也。
此外尚有一令人感慨之事,是书所用部分核心材料实受益于上世纪50年代初吴晗、邵循正、周一良诸先生在清华大学历史学系筹建中国近三十年史资料室时之收藏。该部分资料旋因院系调整,转归北京大学历史学系,不意六十余年之后,对是书之研究发挥关键作用。足见学术文化积累、传承之必要,于此又多得一例证也。余于及身之年,得见此情此景,实一生难逢之幸事也。
刘桂生
2017年12月12日时年八十有八于海淀蓝旗营
序二
余自幼喜读近代史书,工作后因为朱启钤先生掌书记,故对北洋一段历史,尤其对袁世凯其人,有天然之兴趣。往者读尚君关于袁世凯与北京兵变之论文,觉其分析很有道理。后读尚君关于袁世凯与青柳笃恒之论文,亦觉甚好。于是对尚君有了初步印象。再后看到尚君又有一文专论赵秉钧与刺宋无关,一气读完,觉其考辨堪称定论。由是余忽忆及章士钊先生《书赵智庵》一文引朱启钤先生语,其中述及袁获知赵死讯后之反应,大意谓袁急电召朱,欲其接任赵之直隶都督遗缺,朱赴总统府,见袁形色哀痛,言语仓皇。余读此段,始信历来所谓袁、赵主谋杀宋,而后袁又将赵毒杀之说,确有可疑。盖袁若杀赵,赵死,无形色哀痛,言语仓皇之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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