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您就算要卖,也花点儿本钱,找个印刷厂,给印刷一下吧?”
“抱歉啊,我可能是太久没见过世面了,和外面的世界脱节了。”
男人笑了笑,
“但我这些旧书,也只卖有缘人。比如,这个小姑娘。”
“你要多少钱一本?”
林小满把书从孔雀手里拿过来,翻看着里面,字迹越看越眼熟。
看到最后一页的落款,更是睁大了眼睛。
“泰山,于1957年书。”
这不是,师父的字吗?
师父姓董,名成瑞,字泰山。
“老板,您这手札,是从哪里得来的?”
【577】小师妹,齐神仙(一更)
“这手札啊?”
老板终于坐直了身体,笑呵呵,
“是传家宝呢。”
这人……林小满也笑了。
“谁舍得把传家宝卖了?”
“谁家的传家宝这么充满顽童志趣啊?”她翻到最后一页,上面不仅有师父落款,还有一只猫的爪印。
猫爪印记染了墨汁,要么是猫调皮了,要么就是人为。
林小满可不认为,师父连一只猫都打不过,会那么不小心让猫一脚踩进他的墨汁里?
所以,这肯定就是故意的了。
她仿佛看到了师父把一只肥猫的爪子按进墨汁里,然后又举着人家的爪子在手札末尾留下这个爪印,代替了他自己的印章。
那只肥猫全程都在叫着“喵喵喵”(不要!不要!不要啊!)。
“小姑娘也觉得这个猫爪印很有趣啊?”说着,他又用一种带着拐卖儿童的语气对林小满道,“我家里还有很多他的手札,你如果喜欢,我带你回家挑啊?”
“你家有很多,这同一个人写的手札?”
林小满愣了一下,突然冒出一句,
“你该不是以前抄过别人家吧?就是那动荡的十年里?”
这下,轮到老板愣了,一个没忍住,笑出了声。
他算是知道,为什么偏偏是她了。
很有意思的小姑娘。
林小满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人手里有师父亲手撰写的手札,却知道,他摊子上摆的东西,看似破烂,实际上都是好东西。
这潘家园,果然是藏龙卧虎啊。
“老板,你这手札,一共多少本,我全都要了。”
既然是自家师父的东西,自是要买回来的。
不管是怎么到了人家手里的,碰见了,就不能让它继续流落在外。
“手札有点多,我也没数。小姑娘如果有空,去后街胡同三号拿,我恭候大驾。”
“小满……”孔雀在后面急了,就连她这么大大咧咧的性子,都知道不能随便去陌生人家。
还去他家里拿,万一他把人关家里,再让小满联系父母拿钱去取人怎么办?
“放心。”林小满捏了捏孔雀的手心,以示安慰,又看向那老板,“不知道老板这手札的价钱怎么算?”
“不识货的觉得它拿去添柴都煮不熟一锅粥,识货的觉得价值千金。小姑娘以为该怎么算?”
孔雀嘴角微撇,刚想插话,就被林小满看了一眼。
虽然只是淡淡的那么一眼,却让她仿佛看到了清远哥哥。
他不怒自威时的模样。
后来,当林小满站立于巅峰时,孔雀才感慨:原来,有的人,天生就是驭人的,随便一眼,气势就比别人强。
“那价值千金的东西,老板可舍得卖?”
“俗话说,药医不死病,佛度有缘人。小姑娘既然识货,我自可做个顺水推舟之人。”
“既然如此,我晚上上门取书,不知道老板方不方便?”
“随时恭候!”
林小满谢过老板,就和孔雀他们一起离开了。
兰家姐弟只逛了一会儿,就买了不少东西。
不过,跟着林小满逛了这两天,他们已经不会那么容易被骗了,至少,学会了讲价。
虽然买的都是些工艺品,但对于兰家姐弟来说,还是相当满足。
“我这个头饰,耳环这些都是买回去送给国外的同学的,她们向往我们华夏文明,更对这些仿古首饰感兴趣。我算是投其所好了。”
兰忻影并非光知道学习,和同学相处,也很重要。
所以,她每次回国,再次回学校的时候都会给同住的好友或者关系好的同学带一些小礼物。
不管是什么,总是很能抓住大家的好奇心与兴趣。
这也是,她在学校混得如鱼得水的原因。
“小满,刚刚你跟那个老板说那么多做什么?就他那破书,还是手写本,能卖什么钱?”
“还好意思说什么不识货的人拿去煮粥都煮不熟,我看那破书本来就只能拿去当柴火烧了。”
“都什么年代了,还卖手抄本,真以为是什么武功秘笈呢?”
孔雀可不知道那破书是林小满师父写的,更不知道,那还真是宝贝。
而且,是可遇不可求的那种。
市面上,董老爷子的东西,别说手札,就是随手写几个字,都很值钱。
之前的不是东西,而是,这东西的主人。
“那真是宝贝,不过啊,大多数人都不识货。而且,对于你们这种对鉴宝不感兴趣的人来说,那也与地上的垃圾没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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