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轻啊,小翅膀,你的具体体重是多少。”
杰森想了想,回道:“42kg,我不算轻,只是花滑选手也不能太胖,不然会跳不动的。”
迪克心说自己14岁的时候早就体重过百磅了,个子也比杰森现在高不少,但阿福一般都会很用心的照顾家里的小孩,杰森这副发育不良的模样,只能说是小时候吃太多苦了。
接着就是燃爆全场的表演了,AC/DC乐队已出道四十多年,成员平均年龄是六十多,个个都是秃顶老头,可谓摇滚界的活化石,但他们就是硬摇滚的一杆旗帜,年纪一大把了照样魅力不减。
这支超一流的摇滚乐队的现场极高,自带“你大爷永远是你大爷”的气场,当安格斯.杨穿着校服、踩着鸭子步出场的时候,迪克就听到杰森狂热的用小奶嗓开吼。
演唱会的开场曲当然是《highway to hell》,而这首歌还没唱完呢,杰森就扒了外套将之甩成个螺旋桨。
这小孩一首歌就high起来了。
老实说,这现场的气氛有点疯狂,迪克不是没经历过比这更疯狂的场景,比如阿卡姆集体越狱什么的,但那时候他光顾着抓逃犯救路人了,一点兴奋劲都不可能有,现在却是全场上万观众一起开心的嚎,那感觉甭提多棒了。
于是等演唱会结束的时候,别说全程high翻天的杰森,就连迪克都嗷嗷的挥舞着恶魔角为老爷子们打了call。
这种和人一起看演唱会的感觉太棒了,迪克再也不心疼那花了他小半个月工资的两张门票,只觉得物超所值。
他伸了个懒腰:“看来以后也可以多到演唱会之类的地方玩一下,感觉心里的郁闷都跟着发泄掉了,杰森,你看那个xx乐队怎么样?”
杰森仍然戴着那副小恶魔角,步伐带着一股雀跃。
“那个乐队不行,车祸的几率有点高,如果不是铁粉的话,大可没必要花钱跨城市追他们的演唱会,买音碟就好,有顶级现场和稳定发挥的乐队和歌手都是宝藏,不可能每次我们有时间时都能正好碰上。”
小孩掰着手指:“百老汇的音乐剧和一些好电影也不错,以后有机会了我都想去看,我还没看过现场的《歌剧魅影》和《小王子》。”
最好是能把布鲁斯也带过去,虽然杰森也知道成功地几率很低,但人总是要有梦想的嘛。
迪克笑着看他:“你还喜欢音乐剧?”
杰森对迪克挑挑眉,眼中有着细碎的灯光,他张口唱了起来。
“Think of me, think of me fondly,
想念我,深情的想念我
when we\'ve said goodbye.
即使我们已互道再见
Remember me, once in a while
回忆我,偶尔地回忆我
please promise me you\'ll try.
请答应我,你会试着想起我……”
即使早知道罗宾会唱歌,但杰森今年变声,迪克从未听过杰森用现在的声音唱歌。
但依然是很好听的,好听到迪克问道:“你有没有想过将来去从事声乐相关的行业?肯定会很有前途。”
杰森惊讶了一下,然后摇头:“不行的,我的声乐技巧都是小时候和妈妈去教堂的时候从唱诗班那里学的,很粗糙,而且比起音乐,我更喜欢文学。”
迪克买了两个冰淇淋,分给杰森一个,一边走一边和杰森聊道:“看来你对自己的未来已经有所规划?”
他自己还只有14岁时,还天天惦记着活力双雄的事业,从未想过离开布鲁斯身边,甚至有过将来做全职义警的念头,后来才决定做警察。
杰森却不是这样,童年时期的他什么都没有,在有了触及新生活的机会和条件后,他对未来就有了更多期盼。
小少年思考了一阵,点头。
“我将来想做作家,这样时间会比较自由,还可以到世界各地旅游、取材,去看更多的风景,我想去看喀纳斯湖,布鲁斯说过从某个角度看去,那座湖水的颜色就像我的眼睛,然后去德国听《伊丽莎白》,去法国看巴黎圣母院,还有看芬兰的极光,去澳洲攀岩,和一个朋友一起去公路旅行,看更多的地方,见识很多人和事,揍更多的坏蛋,保护更多的人!”
只要看到杰森此时的表情,是个人都能明白他多么渴望那个未来。
迪克知道杰森是个聪明的小孩,拥有可以评到5级的聪慧大脑,比迪克还高0.5级,并擅长和喜爱阅读,文学课的作业永远A+,如果是他的话,是真的可以做到这一切的。
“这次演唱会算我的生日礼物,对吗?”
迪克怔了一下,才发现自己刚才看杰森的眼睛看呆了。
他掩饰住那一瞬的失神,点点头:“是的,还有谢礼,谢谢你寄给我的那么多小甜饼,你喜欢吗?”
“超级喜欢,但谢礼和生日礼物一起送不合适吧?”
杰森左右看了看,眼前一亮,他自然地拉住迪克的手指扯了扯,指着路边一家快照站说道:“和我拍合照吧,布鲁斯在我生日的时候就和我拍了合照,你也得来。”
所谓的快照站,其实就是大头贴,3美元可以拍黑白的,5美元可以拍彩色的,还有各种头边框任选,最近在大都会的年轻人之中很是流行,主要是情侣们喜欢这个。
迪克嘀咕道:“我和女朋友都没拍过这玩意呢。”
杰森一边挑着边框,一边随口问道:“哪个女友?芭芭拉?唐娜?女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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