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俞知乐觉得,兰华似乎弄错了一件事:“我也不认识陈新德教授啊,怎么向他推荐?”他连华国有没有陈新德这个人都不知道,还是兰华说了,他才知道对方是谁。
闻言,原本也就只是过来碰碰运气的兰华,即使明知道很有可能是这个结果,脸上还是忍不住流露出失望的神色。看来,真的就只能去警局里,打卡上班蹲大佬了。
就在兰华垂头丧气的时候,他又听到俞知乐有些犹豫地说道:“我可以向上面打申请,如果上面同意的话,应该会有人帮忙联系教授认识的人,为你们牵桥搭线。”和他不同,上面的人,无论是眼界,还是人脉,都比他更广一些。其中不乏认识陈新德教授的。毕竟陈教授做的是法医,而上面有不少高层,身上还兼着警察局高层的职务。法医和警察,合作的地方多了去了,都是同事。哪怕不是一个地区的,没什么机会见面,但这指得是不出名的小法医。像陈新德这样的大佬,遇到没办法解决的尸体的时候,哪个地方的警察局没借调过?一来二去的,想不认识都难。
俞知乐话里的不确定,兰华听出来了,但是即使这样,他也已经很高兴。有机会总比没机会好,不是么。
兰华目光灼灼地盯着俞知乐,虽然没开口,但无形中,却在用眼神拼命地催促他动作快点。那神情,颇有种恨不得抢过键盘,替俞知乐向上面打申请的架势。吓得俞知乐打字速度都快上了三分,爪子在键盘上飞舞得,几乎快可以看见残影了。
申请发出去后,对兰华来说,等待是漫长的。哪怕实际上,没十分钟,对面就发来了回复也一样。俞知乐点开邮件,贴心地把屏幕转到兰华那边,好让他能第一时间就知道结果。
“成了!”兰华激动地说道。俞知乐为他高兴的同时,探头过去一看,顿时有些哭笑不得。什么成了,上面只是说,会帮忙牵线,给两人见面的机会,但是结果怎么样,能不能入教授的眼,就要看兰华自己了。
不过转过念一想,以兰华的本事,只要有机会,想来入教授眼的可能性也很大。四舍五入一下,这可不就是成了么。俞知乐借了纸笔,让兰华把介绍人的联系方式抄下来。兰华收好电话号码,还了纸笔,又对俞知乐道完谢后,就迫不及待地离开了。
兰华一边往外走,一边嘴里还在念念有词。以俞知乐的耳力,明显能听到兰华紧张的低语声:“要去见教授,这身衣服不行。休闲衬衫太不正式了,有些失礼,也显得不够重视教授。得早点回去,趁着还有时间,赶紧挑一套合适的衣服。”
后面说什么,兰华走远了,俞知乐没听清。但就光是这会听到的这些,俞知乐几乎已经能想象出兰华对着衣柜发愁的模样。大约也就只有去见梦中情人的男人,会东挑一件衣服,西挑一件衣服,西装铺满床铺。明明可选择的衣物有那么多,却还是和女孩子似的,觉得衣橱里少了一套衣服。
偶像和梦中情人比起来,地位估计也相差不远。甚至对兰华来说,偶像还会更重要一些。毕竟兰华同族的雌性十分凶残,交配过后缺乏能量的话,可是会把雄性吃掉的。
一个企图吃了自己的,还不知道在哪里,现在压根没影的对象,和一个自己十分尊敬崇拜的偶像,谁更重要还用得着说?
一想到兰华也会跟怀春少年似的纠结穿衣打扮,俞知乐就忍不住捧腹。更甚者,以兰华的身家,说不准就不是对着衣柜纠结,而是对着衣帽间犯选择困难症了。
也不知道兰华的‘追星之路’顺不顺利?
俞知乐对兰华的事进行了追踪回访,这才知道,陈新德教授虽然不收学生了,但兰华的优秀打动了他。最重要的是,兰华是妖精。妖精寿命悠长,如果把他带在身边手把手地教会了,成为一个顶级法医以后,只要兰华愿意,哪怕隔很久才带一个徒弟。华国顶尖法医的数量,也都会大大增加。
就算兰华不带徒弟,只是去大学讲讲课,受寿命影响,他一个妖能起到的作用,也会比十个人类法医要来得大。出于这个理由,陈新德教授就越发地觉得,不能把兰华拒之门外。他这把老骨头,为了华国法医界的未来,还是能再拼一次的。哪怕为此缩短上班的时间也值得。一时的好处,和长远的利益,这两样放一起,傻子都知道选哪个。
而且现在人妖共居,人会犯法,妖也会犯法。这种情况下,妖精法医能起到的作用,也远胜于人类法医。妖精法医先天就对妖族更了解些,对各种妖精造成的伤口也比较熟悉,这是天然优势。陈教授老早就想业内有个妖精同行了,可惜不止是人类不喜欢做法医,就是妖精,也不太喜欢。
让基本没接受过九年义务的妖精,老老实实地从头开始学,一直念到法医毕业,再去考公务员,这简直太为难妖了。
他们都有其他本事,干点什么不行,谁耐烦做这个?!
大约也就只有兰华这个奇葩了。
如愿考进陈教授所在的警局,成为教授手底下的小法医以后,兰华展露出惊人的学习能力,很快就帮上了不少忙,辅助警局破了好几起案子。听说最近,他正在陈教授的指导下,给一个连环杀人案的受害者做尸检。
案子都是保密的,俞知乐也只知道个结果。确定追随偶像过去的兰华,对新工作充满热情,也没受到不公平待遇以后,俞知乐就没再关注了。事实上,小楼里来了新的求职者,忙于接待的他,就算想继续关注,也没这个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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