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这个是怎么也说不下去,只好用力哼了一声。
“既然这样,那我们就分家。”说完这句,严森起身,拂袖出了门。
屋子里又只剩下三个人,一下子安静了下去,可气氛还是那么的沉闷,甚至比刚才更压抑。
其实托马斯在吼出分家的那一刻,就已经后悔了。离开他哥,他怎么生活?恐怕一天也活不下去。倒不是说他赚不到钱,他的每月做研究有一笔固定收入,一两千块也不算少了。只是他在生活上很依赖严森,几乎到了不能自理的地步。分家两个字也是说说的而已,就算给了他一半的钱,他也不知道该怎么持家。
马舒舒道,“要不然,我还是走吧。要是你大哥不接受我,住在这里也没味意思。”
托马斯问,“你离开这里去哪里?”
马舒舒故作轻松的道,“大不了回难民营。”
托马斯,“这怎么行。我和你结婚,不就是为了帮你跳出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鬼地方?”
马舒舒,“要不然我还能怎么办?”
托马斯知道自己大哥的脾气,他不喜欢外人,这个他能理解,但他就是不明白,严森为什么会这么讨厌马舒舒?
他看了眼秦黎,哀求道,“黎,你和我哥关系好,你帮我去说说吧。其实,我并不想分家,那只是气话,可是我也不想和舒舒分开。”
严森走的时候,秦黎没有追出去,因为她还沉浸在自己的问题中。等她回过神的时候,耳边就听到严森说了一句分家。
秦黎当然也不希望两人分家,从经济上来说,她还想把农舍改造成农家乐,要是兄弟俩把房子卖了,那这计划岂不是要泡汤了?另一方面,从感情上来说,兄弟俩从小相依为命,为了一个女人而就此一刀两断,将来迟早要后悔。
但,托马斯先斩后奏的行为也实在令人恼火,他哥难道还不比一个才认识不久的女朋友重要吗?
想到这里,秦黎责怪道,“你应该尊重一下你哥的感受,毕竟住在同一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毕竟是你哥。”
托马斯道,“我是想等你们下山后再商量一下,可是舒舒……”
说到这里,他的大腿被马舒舒悄悄的掐了一下,看见她在向自己摇头,就硬生生地刹住了后面半句。
就算他不说,秦黎也猜的出来,一定是马舒舒在耳边吹过风。原来这几天给自己献殷勤,不是没有原因的,是在这个地方等着她呢。这姑娘确实挺会来事的,城府也深,难怪严森和曲丹妮都不喜欢她。
秦黎看了马舒舒一眼,然后站了起来,对托马斯道,“我出去找你哥。你俩反正木已成舟,也没人能拆散你们,这几天就消停点。要不,你们出去住两天,等你哥这边气消了再回来。”
托马斯不情不愿地还想说什么,马舒舒用力扯了他一下,点头道,“好的,就听黎姐你的。”
秦黎走出农舍,转头四处看了一眼,最后在鸡舍门口找到了严森。
严森看着远处某一点,手指间夹了一根香烟,时不时的抽上一口,不知在想什么,就连背后有人走近也没察觉。
秦黎抱住他的腰,将脸贴在他的背脊上,严森微微转过头,看到她的影子,绷紧的脸终于松懈了下来。他一手夹着烟,另一手拍了拍她的手臂,俩人都没说话,可此时无声胜有声。
这几天各种糟心的事情都挤到了一起,她家的,还有他家的。秦黎不由怀念起在山上的日子,与世无争,耳根清净,虽然无聊,但其实那样也蛮好。
“严森。”
“嗯?”
“你真的想分家吗?”
严森沉默了下去,答案很明显,这只是一时气话。
严森道,“这个女人我不喜欢。”
秦黎问,“为什么?”
严森将烟放在嘴里,抽了最后一口,然后扔在地上,碾了碾,道,“她让我想起我妈。”
第七十七章
和弟弟吵了一架, 严森心里郁闷,有一肚子的气需要发泄, 于是拉着秦黎上了车。
人家是开着敞篷车去兜风, 他们是坐着拖拉机,一路上引擎突突突, 排气管冒着烟, 就像一头发怒的公牛,在公路上独领风骚。
在国道上爬行了一会儿, 后面不出所料地又咬上了一连串的小轿车。严森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的路,一脸淡定, 像是没看到后面的盛况似的。秦黎怀疑他是不是故意在报复社会啊?要换了她是后面车里的司机, 怒路症分分钟发作, 估计抄了石头就把他这里风骚大公牛给砸成碎渣一片片了。
就这么蜗行了半个多小时,在引起众怒之前,严森终于良心发现, 将方向盘向左一拐,转入了一个小城镇。
这个城镇叫什么名字, 秦黎也没瞧见,反正就是屁点大,人口不会大于四位数。市中心很小, 一个教堂,一个广场,再加上几栋民宅,这就是全部了。
但今天, 这个小镇特别热闹,也许是因为秋收节的缘故,广场上搭建起了游乐场,边缘城镇的大人小孩倾巢出动,全都慕名而来。
秋收节,顾名思义,就是秋天丰收的节日,也叫作感恩节。只不过,这里的感恩节和美国不一样,一来德国人没有吃火鸡的习惯,二来节日也不在十一月,而是在九月中下旬。
农民们把今年的收成拉出来卖,白天的时候,是集市,到了晚上就是游乐场。就相当于慕尼黑的啤酒节,只不过规模没那么大,人没那么多,名气没那么响亮,但性质差不离。
停车场上都是轿车,就他一辆头上插脚的拖拉机,一车占俩位,真是且停且风骚。
游乐场里人山人海,各种玩,各种吃,秦黎鼻子里闻着烤香肠的味道,脚步也轻飘飘的。
说真的,其实烤香肠烤猪排,味道千篇一律,吃多了就腻。但因为是火上烤、是油里炸,把肉汁肉味都烤炸出来了,所以偶然闻到,特别勾人食欲。
秦黎虽然下午吃过饭了,但还是被那飘香勾得有点失魂落魄,口袋里刚好有几块零钱,她立即把它们奉献给了小吃摊。
吃货的最高境界,那就是走哪吃哪,逮啥吃啥,吃嘛嘛香。
她拿着香喷喷的烤香肠,四下张望了一下,看到严森站在一个射击摊前,赶紧大步走过去。
严森侧站着,肩上架着一支狙击枪,神气十足地在那射气球。看他扛枪的派头,再加上那炫酷的大背头,让人有一种不当纳粹兵好多年的错觉。
其实,严森确实有一种那样的气质,高冷闷骚,要再配一套军装,他就是那年代的人。
他一共买了十发,啪啪啪,连续枪声震耳欲聋,看上去还挺像那么一回事。
秦黎一边吃香肠,一边凑过去一看,好家伙,十发……一发也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