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的小鸡小兔的都要救,她遇到了,便无情地弄着吃了。她甚至比我还无耻,连田鼠和知了那些玩意都捉了吃。
我安排她在王府采摘洛梅。
洛梅不是寻常花,花开六瓣,三片洁白如雪,三片鲜红似血,虽生的极美,却是一种送葬之花。
“月卿,若我有一天也死了。这南诏就给你罢,请你放我兄长一条命吧。”
罗厉在酒醉时捧着大把大把的洛梅花跟我这么说。
罗寒本该死绝了,那身剧毒没能要他的命,让他得以活下去,只因罗厉替他吸收了一部分。
罗寒伤人,罗厉却是伤己。
那些溃烂在内里的伤口,别人看不见,只有他自己能感受到那份清晰的痛楚,无数个夜晚,疼痛将他的意识折磨得近乎涣散。
但天将亮之际,他又强忍着剧痛,一点一点地撑起了濒死的南诏王朝。
我没告诉罗厉的是,我其实同他一样,早已病入膏肓。
活着的每一天,我都得忍受五脏六腑被体内虫蛊噬咬的痛苦。
母亲在我第一次违背她的命令,没有杀死罗寒时,对我说:“沈月卿,你若不想他死,就替他受了这份罪。”
母亲是苗疆女子,容貌极美,尤为擅长制蛊和练毒。她一生呵护我的胞弟莫修,绝不让他的双手沾上一点血迹,千方百计让他坐上西凉国师的尊贵位置,受万人敬仰膜拜。
我却早早地学会了杀人,还要学会掩饰自己的真实性情,只为沈家和主公卖命。
我本以为我的一生,也就那么过去了。
直到师父去世那天。
他死的时候,仍是面带微笑的。
“月卿,师父知道罗渊是你杀的,小流也是你杀的,还有罗寒的毒……不过师父知道这不是你的本意。”
“你只是一个贪吃爱财的小鬼,哪有那么多心思,师父知道,都知道的。”
“你放心,师父很快就要死了,你的那些事,会和师父一起入土为安,只是你有没有想过,去过自己的人生。当战争来临的时候,你真的会快乐吗,月卿?”
师父没等到我的答案便闭上眼睛,溘然长逝。他俊美的容颜也因为耗费内力保住了碧池的命而在一天之内老去。
师父的死令我十分困惑,后知后觉,又十分难过。
在当我查出师父真正的死因之后,我竟不知这仇是该报还是不该报。
师父那样武功已经独步天下的高人,怎么会只是因为救人而耗尽所有心力?我们承受不了消骨潭的冷水,他还不能承受吗?
原来师父生生受了我母亲的断脉三掌,又强行替我消去了体内的大半虫蛊,早已耗尽心力,却又碰上碧池不知死活去了消骨潭这种事,终究是撑不下去了……
我震怒地去找母亲质问此事,母亲却不以为然:“碧连那自不量力的东西,妄想以一己之力,平息两国之间的恩怨,他简直是痴人做梦!”
我平生第一次对母亲出言不敬:“沈离星,你才是痴人做梦。”
母亲渴求战争,个人意志凌驾于苍生万物之上。
她是真的为了西凉,还是为了一己之私,她自己应该也明白。
不止我,连从小倍受呵护的莫修也只是一枚棋子。
但莫修还是活得比我自在多了。
有人与他立黄昏,有人问他酒可温。
他地位尊贵,从没吃过一点亏。
也没有尝到过痛苦和败北的滋味。
莫修不止一次想带我回去西凉,我却一点也不想回去。
我告诉他,我在南诏过得很好,不必挂念我。
我真的过得好吗?
……我也不知道。
我总是用大量无聊又繁琐的琐事来充斥自己孤寂的时间,计算着金钱与人心的距离,并乐此不疲。
似乎在看到平常人脸上变化莫测的表情时,我才知道自己是活着的。
他们都是平凡的人,身上无一处不是弱点。
有时候看他们毕恭毕敬地从我身边走过,我都在思考,我能不能在一瞬间将他们全部杀死――当然了,思考归思考,我从来没有出手过。
不当杀手很多年,我放下了剑,打起了算盘拿起了账本。
甚至开始研究起女人用的口脂。
那嫣红的颜色,像极了人在脖子被割断时缓缓流出的血液。
每个人的血都是红色的,但仔细观察,又都是不同的,总有些细微的差别。
朱珠被我涂口脂的样子吓坏了,这小姑娘胆大包天,居然让我教她认字。
在南诏,除了官宦女眷,寻常女子是不读书的。因为读下去也是没有意义的,她们走不了仕途,也不可定能凭着一点才情改变自己的命运。
但朱珠愿意坚持。
我却不想和她多耗。
有些人天生就不懂人话里的意思,她非但不知难退,还大包大揽下了为东玄女使制作口脂的任务。
我估计是脑子坏了,竟也有兴致任她胡闹。
还隐隐有些期待。
我看着她在绿林轩的钟先生那里碰了一鼻子灰,看着她在森林里被血蜂蜇的嗷嗷直叫――她竟也有骨气拒绝白七的帮助,自己不怕死地去捅血蜂窝。
我最终还是叫来了白七帮她。
而她描述的口脂盒,我也画了很多草图,终于是帮她做了出来。
而那个时候,我的眼睛已经看不见了。
味觉早已消失,而现在,视觉也没了。
我摩挲着手里的口脂盒,心想,没关系,幸好已经完成了。
小姑娘应该可以放心地交差了。
眼前一片漆黑,算算时辰,应该已经天亮了。
而我更加觉得庆幸的是,为她准备的字画本,也已经画好了。
虽然并不知道能教她多久。
口脂的功劳记在了我的名下,小姑娘也许会觉得心里不舒服,但她不懂的是,在这个她没有任何仰仗也没能力自保的地方,锋芒毕露本身就不是一件好事。
我一点也不希望她再和罗寒张素云扯上半点关系,只希望她能平平稳稳过完一生,却总是事与愿违。
那日我在树下捡起她丢弃的那支口脂。
那是我特意从给东玄女使的礼品里拿下来的。
小姑娘一定都很喜欢口脂,用这个很好哄,我想了想,忍不住在手上轻轻描了一下。
柔软、细腻、芬芳,触感像女人的嘴唇。
很遗憾,朱珠,你以后梳妆打扮、对镜贴花的娇俏模样,我是决计看不到了。
而教小姑娘认字,则是最痛苦的。
我记性不错,清楚地记得哪一页画了什么,写了什么字,但她偶尔会随便翻一页问我:“沈总,这是什么字?”
对不起,我哪里能看到呢?
只能板起脸告诉她:“所有的字我只教一遍,学不会就不要学了。”